近日,《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实施意见》出台,到2021年,培育和规划建设20个左右市级特色小镇,5-10个省级特色小镇。重点打造一批特色小镇样板,形成示范效应。
据了解,按主导产业定位,我市将特色小镇划分为产业类、文化和体育类、旅游类特色小镇。
《意见》指出,特色小镇和区域内企业需运行质量好,债务负担合理,在全市、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。产业类特色小镇,主导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15%,3年建设期满后,每平方公里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.5亿元;文化、体育和旅游类特色小镇,主导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10%,3年建设期满后,每平方公里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。
《意见》强调,要实现小镇景观化,所有特色小镇不低于2a级旅游景区标准,其中文化、体育和旅游类特色小镇基本达到3a级以上景区标准或省级旅游小镇标准。基础设施能满足特色产业发展需要,小镇内或周边拥有较为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,特色小镇应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、运营主体专业化、日常管理服务精细化。
自2017年起,我市每年按照“县区申报—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审—领导小组审定”的程序,择优筛选一定数量的市级特色小镇。在入选的市级特色小镇中择优申报省级特色小镇。